新闻资讯
校园公告
关于发布申请办理校友卡的通知
来源:国内合作与交流处 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校友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凝聚校友服务母校,促进校友与学校共同发展,增强校友母校荣誉感和二外人身份认同感,拟于本年度正式推出二外校友卡。诚请各校友工作相关单位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友卡发放数量为1070张校友卡,包含2017年度和2018年度。(每年校友卡发放数量计算方式为:校庆周年数*10。)

   (一)优先进行集体办理: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校友,可由各院(系)或校友分会推荐,优先进行集体办理:

   1.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

   2.为母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

   3.校友总会理事会成员;

   4.校友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5.年度返校举行值年等集体活动,参与母校、校友会、校友分会组织相关活动的校友,优先办理。15人以上认可为集体活动;

   6.为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100万(含)以上,资助母校建设发展的校友。

   申请办理的校友将材料提交给校友会秘书处或所在院系、地方、行业等校友分会秘书处,经校友分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校友会秘书处复核,符合要求者准予办理。

   (二)年底结余校友卡,供个人申请人进行办理。校友会秘书处在每年12月份按照校友邮箱中,发送申请邮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办理。邮件名称请包含“校友卡申办+姓名”。

      截至目前,校友会秘书处根据收到的个人申请办理校友卡邮件的信息,将申请办理校友卡的校友信息汇总(见下表),如年底有结余校友卡,将为以下校友优先办理。名单详情详见附件5《已提交申请办理校友卡的校友名单》。

   申请资料经校友分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校友会秘书处复核,符合要求者准予办理。

   缴费:核实信息后,各单位、分会统一收取费用,个人申报的届时和财务处沟通缴费方式。

   现各单位需报送优先集体办理校友卡的校友信息,需报送材料如下:

   1.校友个人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称为院系+名字。(要求照片宽度:384像素,高度:512像素;蓝底);

   2.《院(系)推荐优先进行集体办理校友卡校友名单》,

详见附件2。

   其它具体事宜及补充信息,详见附件。校级校友理事和各地方校友分会会长、秘书长由校友分会推荐,无需各院(系)整理。

   请将相关报送材料,于10月26日(周五)前发送至国内处校友工作邮箱bisuaa@bisu.edu.cn;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送交国内合作与交流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明德楼329办公室)。因数量有限,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时间先后进行办理。

   感谢各单位的支持。

   附件如下:

   附件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友卡管理办法》;附件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友卡管理办法

   附件2.《院(系)推荐优先进行集体办理校友卡校友名单》;附件2.院(系)推荐优先进行集体办理校友卡校友名单

   附件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友卡申请表—学生校友版》;附件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友卡申请表 (学生校友版)

   附件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友卡申请表—教职工校友版》;附件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友卡申请表 (教职工校友版)

   附件5.《已提交申请办理校友卡的校友名单》附件5.已提交申请办理校友卡的校友名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国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0月10日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