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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关于招募2020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人事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言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和北京市教委要求,现面向校内外招募2020年赴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任教的汉语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20年岗位需求人数如下:墨西哥奇瓦瓦自治大学孔子学院2人,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孔子学院2人、摩洛哥穆罕默德五世大学孔子学院1人和巴拿马大学孔子学院3人。岗位具体要求请登录平台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我校教师原则上要求申报我校承办的孔子学院教师岗位。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孔子学院教师岗位要求。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人须登录北京市政服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http://banshi.beijing.gov.cn/)查询办理材料,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查询路径:“首都之窗”—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教委—对外汉语教师和志愿者出国任教初审。

2.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寄送至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孔子学院管理处)明德楼110办公室,邮编100024,电话010-65778565。

3.如申请人是合同制教师,须另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涵盖派出期限的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4.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5.请务必按照“首都之窗”网站公示的申请材料提交,确保各项材料种类、分数齐全,否则影响受理。

6.非我校教师需将首都之窗对外汉语教师和志愿者出国任教初审要求资料打包后,于7月24日前发邮件至niexin@bisu.edu.cn,邮件格式名为2020汉语教师报名+姓名。

7.无单位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如刚离任,需办理完成离任结算)直接网上申请,然后将材料寄至“语言中心”师资处。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和国内最后学历的院校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函。

四、选拔考试

通过我校审核的申请人须参加“语言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

五、录取培训

我校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人员需接受“语言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经过国外孔院复试的人员由“语言中心”发录取派出通知。

六、派出待遇

派出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我校教师赴外任教期间,在我校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考核方式按照汉办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照“首都之窗”网站公示的申请材料提交,确保各项材料种类、分数齐全,否则将影响受理。

联系人:聂鑫

联系电话:010-65778565

电子邮件:niexin@b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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