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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概述

  科研处是在学校领导下,对全校科学研究活动履行管理、服务、检查、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学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并完善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学校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组织评审学校年度科研立项和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等各类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积极开拓科研领域,争取国内外其他部门与单位的委托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开展科研活动。

  四、加强与各学术团体的联系,为推动学校群众性学术研究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与协助。

  五、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审、结项,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注重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出版和发表高水平、高质量的系列专著和论文,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

  七、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审核和组织学术报告会,做好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建设规划,积极参与学术梯队培育工作。

  九、负责非实体研究机构的管理及其项目的申报、审核、考核工作;校级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建设、管理及其秘书处的工作。

  十、建立并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校科学研究激励与评价机制以及科研管理系统,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科研统计、编制各种数据报表、收集各类科研成果(实物)工作。

  十一、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以及与有关学术刊物的协作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做好科研档案整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