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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边境地区通行证办理指南一、凡是我院的正式教工和户口在本院的学生,均可办理 边境证。
 
二、申请前往边境地区的人员,先到保卫处领取“前往边境地区申请表”,按项填写后,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签字,单位盖章;处级干部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字,交保卫处审查同意 后填写正式申请表,由本人持工作证、身份证和申请表前往朝阳公安分局办证处办理。
 
三、办理边境证者,需准备一寸半身正面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两张,用过的旧照片或年龄不相近的照片一律不能使用。

四、边境证只限本人在有效期或有效范围内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假造,违者视情节依法追究。

五、持证前往边境地区的人员,应遵守 当地政府的各项法律规定及边境地区的法规。


户籍、身份证办理指南--- 教工立户手续 ----
  凡属我校集体户口的教工,并在我校分有家属单元房 或在外有房产者均可立户,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房产证明,然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集体户迁出手续,最后到管庄派出所立户,应带证件:身份证、一寸黑白照片两张、户籍卡、房产证明。(另外女教工还应到院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育龄妇女卡然后到居委会开具育龄妇女入户或迁出通知单)

--- 毕业生户口迁移 ---
  除毕业期间集体办理外,凡个人单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者,需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开具的分配去向证明和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管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 集体户入户手续 ---
1.毕业生分配到我校工作:来校报到后,将报到证(原证)交到人事处,户口迁移证(请注明身高血型)、近期黑白大头照三张送交保卫处户籍室,由保卫处负责报分局审批,入户。注:请在照片背后用铅笔写上姓名。
2.新生报到:将户口迁移证(请注明身高血型)交到保卫处,身份证办理另行通知。
3.工作调动:将户口迁移证、调令(或按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身份证、近期黑白大头照三张交保卫处,由保卫处负责报分局审批,入户。

--- 办理身份证 ---
  除学生入校时集体办理外,如有到期换证或身份证丢失,由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系盖章或辅导员签字后,持近期光面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四十天后到保卫处领取。如有急事,需办快证者,本人持申请(需系里盖章)到保卫处户籍室借户籍卡,然后持保卫处开具的证明和两张光面纸黑白大头照片到管庄派出所开快证单, 再到市公安局办快证。

附:
管庄派出所在校北门外乘坐342382路公共汽车或小公共汽车,到管庄站下车,向北走至十字路口向右转不到200米建材研究院院内即到。联系电话:65761489。
朝阳区公安局朝阳区道家园1号,乘731路公共汽车到红领巾桥下车桥西路北. 联系电话:85953400。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成寿路17号或宣武区马莲道南街1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