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举报
纪检监察举报
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学校所属二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学校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校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监察处作出的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责任告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65778594;

举报电子邮箱:jjb@bisu.edu.cn

举报信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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