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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介绍

  校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校行政和支持下,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协助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学校凝聚力,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深入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活动,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思想、业务、道德素质。

  二、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和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年度、阶段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教职工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行政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争取和支持各部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亲和力。

  四、负责“教职工之家”的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校内的各项会员活动。

  六、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教职工疾苦,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七、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做好新会员的发展、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各级工会组织建设。负责文书起草、打印,文件收发,建档工作。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九、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

  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